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元::
现将《山东省重点研发打算(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治理暂行法子》印发给你们,,请遵循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颁布)
山东省重点研发打算(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治理暂行法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重点研发打算(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科技示范工程)组织执行,,凭据《山东省重点研发打算治理法子》等有关划定,,结合我省现实,,制订本法子。
第二条 本法子所称科技示范工程是山东省重点研发打算的重要组成部门,,旨在聚焦重点产业中的重大需要,,尝试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工程化中试到产业化利用示范的全链条设计,,推动重大集成性创新,,买通由技术到产品的通道,,造就拥有牵引性、支柱性的重大产品和设备,,孵化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带头区域和行业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整体跃升。
第三条 科技示范工程对峙聚焦关键问题、对标一流指标、凸起创新驱动、体现效益效应的总体思路,,采取“技术攻关+产业化利用”项目大局,,依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准则组织执行。
第二章 治理与职责
第四条 省科技厅是科技示范工程的委托方,,掌管钻研提出科技示范工程布局建议及工作设置,,编制并颁布项目指南;;直接组织或委托专业治理机构发展项目申报受理、大局审查、评审立项、过程治理、绩效评价和评估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设区的市人民当局或省直有关部门是科技示范工程的被委托方,,掌管提出科技示范工程执行建议,,牵头编制科技示范工程执行规划,,礼聘技术总师,,协调落实项目执行前提和配套资金等。
第六条 设区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元)受被委托方的委托,,作为科技示范工程项主张主管部门,,掌管牵头组织科技示范工程执行规划,,审核推荐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监督并推动项目顺利执行,,协排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省科技厅发展过程治理、绩效评价和评估监督等工作,,视情况当令提出项目调整、终止及撤销建议。
第七条 山东省辖区内的企业、高档院!、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元是科技示范工程项主张执行主体,,掌管据实编报项目申请资料,,组织项目执行,,推动成就转化利用;;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有关情况;;共同做好项目过程治理、绩效评价和评估监督等工作。
第八条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全面奉行技术总师掌管束,,由被委托方提出建议,,省科技厅钻研确定。被委托方应与技术总师签定和谈,,明确技术总师的职责权势,,赋予技术总师更多的经费分配权、团队组建权、查核激励权和资源摆布权等。
技术总师掌管科技示范工程的总体规划,,牵头组建项目专家组;;掌管选聘项目组成员,,组织钻研行列,,采取民主决策方式组织项目执行;;牵头协调推动项目,,领导项目掌管人制订项目钻研打算、执行规划和资金使用规划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元的监督。
第三章 项目立项
第九条 设区的市人民当局或省直有关部门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萦绕区域、行业特色化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基础上,,钻研提出科技示范工程执行意向,,组织有关单元编制科技示范工程执行规划,,正式行文推荐到省科技厅。执行规划须明确科技示范工程执行的主张意思、示范指标及重点工作、研发内容、查核指标、示范大局、保险措施、组织执行模式及资金预算等内容。
第十条 省科技厅两全区域和产业发展,,组织专家对科技示范工程立项的必要性、规划的可行性、内容的合理性、预算的科学性等方面进行征询论证,,提出科技示范工程执行建议,,按法式钻研确定。
第十一条 省科技厅编制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指南,,明确项目申报前提、钻研方向、钻研内容和查核指标等内容,,面向区域或行业定向颁布或公开颁布。申报资格前提蕴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申报单元须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档学!、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前提,,运行治理规范。各级行政机关不得牵头或参加申报。
(二)技术总师应熟悉有关领域发展示状和趋向;;拥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启发创新意识;;拥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拥有优良的诺言,,风格民主、严谨;;重要功夫和精力可能用于项主张组织、协调与钻研工作;;在项目立项昔时通常不超过57周岁。
(三)项目(课题)掌管人准则上为项目(课题)钻研思路的重要提出者和现实主持钻研的科研人员,,须拥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职务期内主持实现项目钻研工作。各级国度机关的公务人员(蕴含行使科技打算治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四)合作单元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元须与所有合作单元签署结合申报和谈。结合申报和谈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指标、责任和经费(蕴含省拨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明确和谈签署功夫。
(五)项目申报单元、合作单元及项目掌管人应具备优良的科研诚信情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纪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有关社会领域信誉“黑名单”纪录。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等项目主管部门掌管领导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单元、项目掌管人当真填报申报资料,,逐级审核后推荐至省科技厅。
第十三条 省科技厅掌管受理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自主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发展大局审查、项目评审和现场调查,,提出项目铺排及经费配置定见,,按法式鉴定并下达立项文件。
第四章 组织执行与过程治理
第十四条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执行期限通常不超过三年,,以项目立项文件印发日为启动功夫。立项文件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项目承担单元与项目主管部门、省科技厅签定三方项目工作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治理、评价验收的凭据。逾期不签定项目工作书的,,视为烧毁承担项目资格。
省科技厅凭据工作必要组织发展项目工作书专家论证工作,,确???萍际痉豆こ滔钅恐葱泄婊、项目指南、项目申报书与项目工作书重要内容的一致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第十五条 技术总师应成立项目两全协调理理机制,,制订项目一体化组织执行的工作规划,,发展“里程碑”治理,,明确调度周期、关键节点、功夫节制和协同推动的具体方式,,全面掌控项目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召开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启动会、关键节点调度会、重大工作推动会等。
第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元应推广项目执行主体责任,,要加强与项目合作单元协调联动,,严格依照工作书要求牵头实现项目研发和成就示范工作。
项目合作单元应积极共同承担单元组织发展的协和谐调度工作,,实时汇报钻研进展、重大事项和资金使用情况,,支持项目承担单元加强钻研成就的集成和示范。
第十七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铺排责任处(科)和专人掌管项目治理、服务和协调保险工作,,全面相识项目进展和组织执行情况,,实时钻研解决项目承担单元提出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预判项目执行情况、承担单元和人员的履约能力等并提出有关定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要成立美满科技示范工程组织辅导和工作推动机制,,省科技厅与被委托方共同成立科技示范工程辅导小组,,强化服务与监督,,发展里程碑式查核,,保障项目按进度顺利组织执行,,获得预期功效。
第十九条 项目执行期间尝试年度汇报制度。项目承担单元于每年11月底前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汇报,,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要求报送省科技厅。
第二十条 项目执行中期,,省科技厅会同设区的市人民当局或省直有关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查抄,,对项目能否实现预约工作指标做出根基判断,,并形成中期执行情况汇报。
第二十一条 项目施前进度严重滞后或外部环境产生重大变动时,,项目承担单元应实时提出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应实时钻研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按法式报省科技厅审核批复。
第二十二条 项目执行期内产生的重大事项调换、撤销或终止项目、绩效评价等过程治理依照《山东省重点研发打算治理法子》等有关划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执行期满20个工作日内,,项目承担单元该当实时组织合作单元算帐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资金决算,,礼聘管帐师事务所发展财政审计,,省科技厅当令发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
第五章 监督治理
第二十四条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组织执行的监督治理依照《山东省重点研发打算治理法子》《山东省科技打算项目监督治理法子》等有关划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科技示范工程严格执行《科学技术钻研档案治理划定》等有关档案治理划定,,各组织执行方应做好全过程档案的整顿、保留、归档等工作,,确保网络齐全、应归尽归、保留齐全。
第二十六条 科技示范工程项主张科研诚信治理依照《山东省科技打算项目科研诚信治理法子》等有关划定执行。
第六章 资金治理
第二十七条 科技示范工程支持和激励多元化投入,,资金起源蕴含省财政资金、处所财政资金、承担单元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资金等。
省财政资金由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预算铺排,,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治理和专项资金治理的有关划定;;其他起源的资金依拍照应的治理划定进行治理。
第二十八条 疏导和激励处所、行业、企业等按有关划定共同出资执行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优先支持处所财政配套资金、单元自筹资金占比高的科技示范工程。
第二十九条 科技示范工程资金使用要加强审计与监管,,做到科学配置、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保险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第三十条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牵头承担单元和合作单元应切实推广法人责任,,依照国度有关财经律例和财政治理制度,,成立健全项目资金内部治理制度和报销划定,,明确内部治理权限和审批法式,,美满内控机制建设,,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第三十一条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牵头承担单元该当凭据项目(课题)钻研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向项目(课题)合作单元拨付资金???翁夂献鞯ピ坏迷傧蛲庾Σ普资金。
第三十二条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元不得对合作单元无故迟延资金拨付,,对于出现上述情况的单元,,省科技厅将采取约谈、暂::笮畹却胧
第三十三条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资金治理使用中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编报虚伪预算,,虚伪承诺其他起源资金;;
(二)未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三)列支与本项目工作无关的支出;;
(四)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五)通过虚伪合同、虚伪单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资金;;
(六)违反划定转拨项目资金;;
(七)设置账外账、轻易调账改观支出、轻易批改记账凭证、提供虚伪财政管帐资料等;;
(八)使用项目资金列支该当由小我职守的有关用度和支付各类???、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
(九)超限额列支间接用度,,支付项目组内人员征询支出、劳务费;;
(十)其他违反国度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对在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依照有关划定查究有关责任人和单元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法子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掌管诠释。
第三十六条 本法子自2022年2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10日。